2026年全国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与干预服务工作内容
文章来源:辐射安全所辐射防护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6-07-15
2026年,全国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调整为全国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与干预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放射防护干预与指导,全面提升放射性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具体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1.基本情况调查。更新调查的年份;细化工业探伤、行包检测仪等监测对象的分类。
2.工作场所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由原来的8类监测对象(核电站、γ辐照装置、非医用加速器、矿山、工业探伤、核仪表、密封源测井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调整为5类监测对象(核电站、γ辐照装置、加速器、工业探伤和矿山)。
3.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与干预服务工作(新增)。通过基本情况调查和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向用人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依据法规、标准指引用人单位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辐射防护研究室 陆见霏 供稿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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