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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介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以下简称辐射安全所)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下的国家级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专业技术机构,是全国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履行和承担着对国家进行技术支撑,对地方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的职责和任务。辐射安全所主要从事辐射防护、辐射监测与评价、人群辐射危险评价、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以及辐射剂量学、放射生物学和毒理学等研究工作。同时还承担国家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医学应急准备与响应,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与管理,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管理,放射医学与防护科技信息等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任务。全所现有在职职工14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5人,副高级职称42人,中级职称29人。拥有1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名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出津贴专家,先后有5名专家担任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委员。现有研究生导师25人,每年招收和培养放射医学、卫生毒理、公共卫生(MPH)等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并设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多年来我所同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等国际组织和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等10多个国家的学术团体和科研院所有密切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本所先后有30多人次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了UNSCEAR会议,现有1名研究人员任ICRP第一委员会委员,有4名专家曾任ICRP委员。

  辐射安全所的主要职责为:

  (一)开展放射卫生工作,为国家制定职业照射、医疗照射、公众照射的安全与防护等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建议。

  (二)组织制定放射卫生相关技术方案、指南和标准。承担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国家放射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指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射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开展放射性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用辐射防护、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等监测、评价与风险评估、专项调查等工作;承担放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参与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置与风险评估工作,为国家应急指挥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地方卫生应急处置和能力建设。

  (五)开展放射卫生防护、放射性职业病防治、核和辐射卫生应急等领域关键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六)开展放射卫生、放射医学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指导地方实施国家放射卫生工作规划和项目,开展对地方放射卫生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放射卫生检测质量控制比对与能力考核,参与专业技术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

  (八)开展放射卫生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