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2
科技处工作任务与职能
1.负责组织编制本所科技工作年度计划及放射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修订科技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科技业务相关事项来文的办理、文件起草以及科技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组织各类科研课题(项目)的申报与审查、实施管理等工作,承担各类科技年报的统计工作;承担所学术委员会、所伦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奖励和专利的申报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年度科技奖励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术年会及来所进修、协作等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负责协调世界卫生组织辐射与健康合作中心的管理工作;
5. 负责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研究生导师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国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负责“辐射防护与核应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科研课题(项目)、财政项目等相关科技类合同的审查,负责科技论文投稿的审查,负责科技人员出差任务的审批工作;
8.负责组织中国疾控中心疾控科研进展简报等的组稿、撰稿与交流;
9.承担辐射安全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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