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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3、4号机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文章来源:辐射安全所 发布时间:2019-12-26

 

报告名称

**** 核电厂 3 、 4 号机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JZP-KP-18006

项目名称

**** 核电厂 3 、 4 号机组

项目地址

福建省

联系人

荆 *

项目简介

**** 核电厂 3 、 4 号机组是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管理和运营的大型商用核电站,机组堆型为岭澳二期“翻版加改进”,建设规模为 2 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受 **** 核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 核电厂 3 、 4 号机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负责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情况

时间

2018 年 3 月, 2018 年 7 月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张震、梁婧、张庆召、练德幸、李则书、胡伟江、王鑫、董一文、刘晓旭、康宁、李奎荣、王辉

建设单位陪同人

荆 * 、柳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γ射线、中子和表面污染,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紫外辐射、硫化氢、氯气、盐酸、氨、肼、硝酸、硫酸、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苯、甲苯、二甲苯、粉尘、电焊烟尘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均取得主管行政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批复。防护设施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要求。

建设项目类别属于“核力发电”,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完善辐射源项分析;细化不符合项的补充措施和建议。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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