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人事处工作任务与职能
1.负责制修订本所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本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承担职工录用、转正、聘岗、退休、返聘、调转及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出国政审、休假及考勤等;
3.负责本所劳资及福利、社会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所内各种人事、工资、保险等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本所各类人员职称、职务晋升的资格审查及上报材料的审核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科技人员业绩档案、计量认证人员业绩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所职工的上岗资格、新进职工岗前培训、在职职工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等管理工作;
6.负责本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7.承担辐射安全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