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等4项放射卫生标准于2015年1月13日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发布(国卫通﹝2015﹞1号),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117-2015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GBZ 143-2015 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
GBZ/T 149-2015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
GBZ 264-2015 车载式医用X射线诊断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
上述标准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GBZ 117-2006、GBZ 143-2002、GBZ/T 149-2002同时废止。
此次发布的4项放射卫生标准有效地完善了放射卫生标准相关技术领域内容,进一步推动了放射卫生标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