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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举办“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4-09-12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工作,提高检测与评价人员的技术水平,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于2014年9月2日至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培训班”。

  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所长苏旭研究员、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监督处胡润召处长、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文瑞主任、邀请的授课教师及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疾控中心、职防院、科研院所、放射卫生监督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公司等111家相关单位的288位代表出席了培训班开幕式。

  开幕式上,苏旭研究员首先对来自全国各地参加培训的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对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苏旭研究员总结概括了之前十期“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培训班”取得的良好成效,并强调本次培训班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规,提高各省市评价与检测人员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水平与能力。苏旭研究员宣读了《培训班管理制度》与《考场纪律》的内容,希望各位学员珍惜此次学习交流的机会,通过培训能够学有所获,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最后,苏旭研究员对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监督处、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予本次培训班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培训班授课内容主要包括“医用辐射防护现状及展望、放射防护基础知识”;“放射生物学基础(辐射生物效应)”;“放射防护检测方法及数据处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及常见问题分析”;“核医学诊疗、X射线诊断、放射治疗设施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资料收集及质量控制”;“放射防护管理及辐射应急评价、放射防护评价要点分析”等七个方面。

  本次培训班采用集中授课的形式,学员们认真听老师讲课,课余时间积极讨论交流,课堂纪律良好、学习氛围热烈。本次培训班为2014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程参加培训的学员获得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8分)。培训班结束前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了考试,考场纪律严肃,考试合格学员将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本次培训班按计划完成了全部培训内容,取得圆满成功。

  

 

 

 

供稿:辐射安全所科技处